广州增值税申报时间遵循全国统一规定,具体如下:
申报周期:按月或按季申报(由税务机关核定)。
按月申报:次月1日至15日内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。
按季申报:季度结束后次月1日至15日内(如第一季度:4月1-15日)。
关键日期:
截止日:每月/季结束后15日内(含当日)。
顺延规则:若15日为周末/法定假日,顺延至首个工作日(如2025年4月15日为周二,则正常截止)。
重要提示:
无论节假日,务必在截止日24点前完成电子申报!
逾期将产生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,并影响纳税信用评级。
广州执行细则:
无地方性延期:广州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执行,无特殊宽限期。
系统支持:通过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」或「粤税通」小程序申报。


